“強度/面積法”和“噴頭動作個數法”,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流量的常規計算方法,理解其概念及意義,方可靈活運用!
“強度/面積法”是規范推薦的計算方法,“噴頭動作個數法”主要應用在一些特殊類型的噴頭及場所,比如應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ESFR)和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的場所、設置在貨柜貨架內的灑水噴頭、以及局部應用系統等。分述如下:
一、“強度/面積法”
1、“強度/面積法”基本概念:
“強度/面積法”的關鍵指標是噴水強度和作用面積,噴水強度是指灑水噴頭開放時,單位時間內在單位面積上的布水量。作用面積是一次火災中系統按噴水強度保護的最大面積,是計算設計流量時的最大計算保護面積。
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強度/面積法”是依據噴水強度和作用面積來計算設計流量,是假設在某一火災荷載和燃燒蔓延速度的情況下,通過一定的噴水強度,將火災限制(或撲滅)在一定范圍內,這個范圍對應的就是作用面積。規范參數表中的作用面積是一次火災中系統按噴水強度保護的最大面積,在對應的噴水強度下,作用面積內的灑水噴頭全部開放,能將火災限制或撲滅,系統設計流量依此工況計算。
噴水強度和作用面積相互關聯,較大的噴水強度可以減小作用面積,有利于更快的控制火災,規范表中的作用面積和噴水強度,是依據實驗數據得出的是相對合理的方案。
很明顯,較大的火災荷載和較快的燃燒蔓延速度,需要較大的噴水強度和保護面積,示例:在民用建筑和廠房采用濕式系統的設計基本參數中,火災危險等級越高,噴水強度和作用面積越大。
2、“強度/面積法”的主要應用:
“強度/面積法”是規范推薦的計算方法,在合適的最大凈空高度下,通常采用“強度/面積法”來計算設計流量,詳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規范第5章的設計基本參數要求。
二、“噴頭動作個數法”
在采用“噴頭動作個數法”計算設計流量時,雖然也有作用面積的概念,但卻以噴頭的最低工作壓力、布置間距以及作用面積內開放的噴頭數為依據來確定設計流量,通常不需要考究作用面積的大小。
“噴頭動作個數法”主要應用于以下幾種情況:
1、采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和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的場所:
對于一定高度的倉庫等特殊場所 ,火災現場復雜,蔓延速度快,不宜采用噴水強度和作用面積的方式來設計保護,須保證火災被初期動作的少數灑水噴頭撲滅或控制,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和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是最典型的應用。(5.0.5)(5.0.6)
2、貨架內灑水噴頭:
對于貨架內灑水噴頭,特殊的安裝布局也確定了不可能按噴水強度和作用面積的方式來計算設計流量,只能按貨架內開放灑水噴頭的數量來計算。(5.0.8)
3、局部應用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一些局部應用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場所的危險等級較低(局部應用系統僅適應于輕危險級或中危險級Ⅰ級場所),作用面積較小,且水源要求難以保證,按標準配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較為困難,因此,通常也是采用作用面積內開放的噴頭數量來計算設計流量。(12 局部應用系統)
三、綜述
需要說明的是,不管是哪種計算方式,均應依據實際計算出的噴頭工作壓力和流量系數確定每個灑水噴頭的流量,在“強度/面積法”的計算方式中,應按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噴頭同時噴水的總流量確定設計流量,在“噴頭動作個數法”的計算方式中,應按同時開放的灑水噴頭的總流量確定設計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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